我曾经送过一副不算便宜的太阳镜给她。
有一次我和她逛街时,我注意到她喜欢那副太阳镜。她戴上它,对着镜子端详半天,看了看标价,才放下。她问我,觉得它怎么样。我很投机地说,它很适合你。她喃喃自语地说,我也觉得很适合我。
我偷偷翻了一下标价牌,260。对于当时正准备辞职的她,当然是有些偏贵的。于是,七夕之前,我偷偷溜到那家商店,把它买下。包装很奇特,我后来才知道那是范思哲的标志。大约是仿制品吧,正品听说都是千元级的。
七夕那天,她陪那个男人过生日去了。大约也只有我这种贱货,那种时候还会高兴得起来……
第二天,我送给了她。她似乎并没有显得很开心,略有责怪我买这么贵的东西的意思。我并不以为然,重要的是心意嘛。
后来,有一天,她告诉我,她把它摔坏了。是和「朋友」中秋节出去玩的时候弄坏的,——我现在可以肯定那个男人当时百分之百在场,也许就是谋杀案也说不定——。那天,她习惯性地,吞吞吐吐地,说什么有件事情告诉我了我会生气,还是不要告诉我了。也许她本意就是想告诉我,故意吊起我的胃口也说不定。
当时我问她,是不是有新男朋友了?她说,「我想说的不是这事」。那么我大略猜到会是怎么样的事了,所以我没有生气。
不过,要是我多问一句呢?「那么新男朋友也是有的了,对吧?」不知道她当时会不会照实回答?
今天,她又来电话了。我约她晚上出来见个面,我们各自把对方寄存的东西交还给对方。我特地询问她,它的遗骸还在不在?如果还在的话,我想把它拿回来。
她在电话里面咯咯地笑,问我拿回去要做什么……
ta 真的配不上 ta,我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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