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29

[转载]木桶伯:很多年以前,我是一个中锋

前言

  我,的确是老了。

  一转眼,姚明进入NBA已经7年。我关注NBA比这还要早一些,大概是湖人王朝快开始的时候。虽然不敢与乔丹皮蓬乃至大鸟魔术师时代的老球迷比什么资格,但的确比现在很多的NBA球迷要更早一点点。现在我周围的球迷们都热衷于把David Wesley称作“韦一中”,我想也许他们中间的许多人对马什本这个名字根本没什么印象吧?突然发现,我心中的那个时代,也已经过去了。当年还是初出茅庐的Cuttino Mobley现在已经退役,搭档SF3也差不多了。Payton退了,Kidd快了,提到Hardaway现在的年轻人能想起一个“便士”已经算是不错了。当年林立的中锋,现在除了一个胖子和半个ZO,就只剩不老的传奇还在坚持。还有谁知道灰熊曾经的主力SG,Michael Dickerson现在在干什么吗?
  这是一个年轻人的时代,无论是球员还是球迷。我不由得有这样的感慨。大概是我跟不上时代吧,十年的时光也足够更替两代的球星。不过,无论什么样的时代,总是会有一些传奇存在,提醒人们不要轻易忘却逝去的岁月。

  我此前从来没有转载过任何一篇网文。同样,我也从来没有在看任何一篇网文的时候流过泪。不过,接下来我要转载一篇让我流着泪读完的文章。那是感动的泪水,感同身受的泪水,也许,这就叫做共鸣吧。

  有人说过,当你回忆起越来越多的人和事,那就证明你老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老了,因为回忆在于我来说,是一件困难的事情。我的名字长得连我自己都记不住。许多人雄心勃勃地要在历史中写下名字,我也曾经认为我可以,那还是在我能准确念出我名字的每个音节时,现在我知道啦。历史不会写下我的名字,它实在太长了。即使写下来,大约也只会是一个谦卑的简写,和小时候妈妈嘴里蹦出来的那一大串令人头昏脑胀的字没有任何相同之处。
  这是不是证明我老了?
  但谁能不老呢?
  飞人吗?那个曾经被很多人认为是江湖第一高手的汉子?他做过六次武林至尊。三次重出江湖,又三次金盆洗手。江湖换了。许多新入江湖的后生只记得他第三次重出江湖时连刀都拿不动。
  胖子吗?那个一身横练、硬功无敌的人?我跟他交过手。那年艾化臣还是我的兄弟,他很快。快到在你的手刚摸到刀柄,他就已经切开了你的喉咙,退到一丈开外微笑着看你。那年我和他横行天下,在最后一战,我们碰上了胖子。
  可能那年我就老了。
  我们被胖子干脆利索地打败。直到许多年后,胖子杀进我把守的禁区地盘,轰开我们,屠杀。似乎他眼前一个人也没有——那种情形依然一再回放在我的恶梦中。但我不怨他,这是规矩。
  可是他也老了。就在今年,他被十一郎好像当年他击败我一样轻松击败。当然,他也不会怨十一郎,这是规矩。许多年之后,十一郎也会老。还会有人击败他,这也是规矩。
  唯一不同的只是从前某个汉子和胖子动手能撑过几回合,他就耀武扬威地吹牛,现在则是某个汉子和十一郎动手能撑过几个回合,他就耀武扬威地吹牛而已。
  这些都是规矩。
  我也不是没有讨厌过谁。
  我曾经讨厌过那个叫MJ的家伙。前年那一场大战,他在最紧要的时候拿着个戒指给兄弟们看:“你们有吗?”
  那表示他跟过武林至尊。
  我当时很想把这家伙打成一堆肉块但我没有。虽然就算我的名字比他长一万倍,但无疑更有资格写在历史之中,但他有那个戒指,我没有,他在有些时候就比我有资格骄傲,这些也都是规矩。
  想打他的不止我一个。去年,他就被掌门撵走了。
  三年前我就有退出江湖的打算,我流转在各门派打短工,到处问人家要不要我。我高,我壮,我很能打的。当年我和胖子动过手——我讨厌这么说,但没办法。后来掌门把我拉进火箭派,指着十一郎说:我们要让那个家伙做武林至尊。
  我看了看他。
  他很年轻,脸上带着微笑,永远用诚恳尊敬的眼光看着你。我对掌门说他这样不行,他——他一点都不让人害怕。
  说这话的时候我想起了胖子。
  掌门不说话,显然他不同意。我流浪够了,就算十一郎不让人害怕,我也在火箭派呆了下来。掌门清洗了许多人,拉进了许多人,他们之中有的很有名,如魔剑麦帝,有的也只是新入江湖的后生。然后我发觉我错了。
  十一郎确实不象胖子,也许只有一点象。
  胖子凶狠霸道地看着和他动手的人,好像随时会生吃了他。
  十一郎带着诚恳尊敬的眼光看着和他动手的人,好像随时会请他吃饭。
  胖子轻蔑地说:“我要把你的屎也打出来。”
  十一郎平静淡定地说:“请赐教。”
  然后,他们横冲陷阵,所向无敌,好像狮子搏兔一般摧枯拉朽地蹂躏了对手。他们就这一点点象。
  那时我的心里燃起过前所未有的希望,十一郎不会是胖子,但他会是下一个接过胖子霸势的人,不管他们的行事风格有多少不同。我这样想,整个江湖也这样想。胖子和十一郎之间的决斗每年都是江湖中最重大的事件。
  我爱上了这个地方和这群人。那年我们在决斗中胜了五十一场,杀进大比武。
  我到现在依然不相信我们是如何败下来的,我们败得很奇怪。我的兄弟们也不相信,但他们没有办法。
  我们只能认了。麦帝咬着牙说:“我们会回来的。”
  我在火箭帮的日子很平静。
  练功,吃饭,睡觉,吃饭,练功,睡觉,战。
  十一郎真气不继的时候掌门会一推我,大叫:“大叔!上!”
  于是十一郎休息,我上去张着双手威胁对手,我老了,我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得,但他们休想轻易让我倒下,让我倒下是要付出代价的。虽然每个对手都不太把我当回事情。
  掌门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江湖嘛,有时候要求一点个性,我不要求他象神算子老帅哥或者君子剑禅师那样优雅而有风度,至少他也要讲究一点,我常常这么想。
  但他从来都象鬼门龙王沙通天,秃着个头,眼窝深陷显示出一付纵欲过度的样子,一看之下就不是什么大角色。他很努力,很勤劳,并且很偏执。他由衷地相信中锋流斗法永远有市场。
  拜托,大哥,现在不是从前了。中锋流呼风唤雨的时代过去了。连胖子都没有从前的霸势了。有时候我看着十一郎孤军奋战,在感动中也会生出一些绝望来。
  我见过大卫,在我被公推为最强守御者的时候,那是我一生最辉煌的时刻。
  大卫在和二十九个帮派的掌门吃饭,现在是三十个了。他很神秘,有些人认为他只是个商人,有些人认为他是全江湖的总掌门。
  他们都错了。他既是商人,也是总掌门。我清晰地听到他说:“时代变了。”
  “最近的人喜欢那些快枪快剑,中锋流太不好看了。”
  然后我知道我们完了。在他眼里,江湖就是一台大戏。果然,不久之后江湖规矩就改了。我们这一行越来越难混了。花什么时候开你会知道,时代什么时候变你却不知道。那些死贴着十一郎的人和那些往十一郎怀里冲的人现在大是得意,觉得他们能对付十一郎,却不知道实际上是江湖规矩和裁判对付了十一郎。放到十年前十一郎只用一只手就能把他们都砍成肉末喂乌鸦。
  这台大戏让许多人非常认真,虽然他们知道他不过是台戏,我也知道。
  又是一年春风,红颜渐老。
  去年整个江湖都认为我们有做武林至尊的实力,我们也这样认为。
  之后十一郎和麦帝都受了重伤,两个人加起来躺了小半年。
  我们垮了。我没什么事情,百无聊赖地看着胖子和ZO为中锋流做最后的拼杀,我支持他们。不仅仅因为ZO是我师弟,也因为他们是在为保护一个湮灭的荣耀而舍生战斗。他们赢了,但这种胜利却有如烟花一般好看而不持久。大家都这么认为,我也这么认为。
  这是快枪快剑们纵横天下的时代,是雷霸龙、高比、典韦们的时代。至少马上就要是了,胖子、ZO和我一样是老家伙而已。
  不一样的地方或许在于他们幸运吧,我这样想着,中锋流完了。直到十一郎伤愈归来。他变了。
  十一郎已入圣!
  他还是那么平静淡定,尊敬和诚恳,他不快,也不狠,也不玄妙。
  他只是无敌。
  艾化臣电一样的快剑我见过,典韦、雷霸龙流星般凶猛的突破我见过,高比、拿殊风一样妙至毫颠的身手我也见过,这些东西十一郎都没有。他不是电,不是流星,也不是风。他只是日月的运行,不快不狠不玄妙,简单但无可阻挡。
  于是又是一年春风。鏖战再开。我们前所未有的希望也随之一同而来。
  我们很强!
  头一个多月里我们胜利的次数比马刺门和小牛帮都要多,我们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可我心里总有那么一点没底。
  你问我为什么,我也不知道。有时候人的忧伤可能只关乎千里之外一只蝴蝶翅膀的颤动。
  之后我的担忧也变成了现实。
  麦帝和十一郎又伤了。我忽然可怜起掌门来。传说之中有一种酒能让人忘记所有的事情,他真应该喝。他看起来简直如丧考妣。
  我不怎么失落,你要是活到我这个岁数,是不会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悲剧有什么情绪波动的。
  我习惯了。
  直到天鹰教上门,虽然麦帝回来了,但我们都知道,没有十一郎,我们非常危险。
  掌门跟我说:“你上!在十一郎回来之前你要撑住!”
  那我就上。他们说我们完了,火箭派完了,中锋流完了。我老得很了,从前的许多事情都记不起来,但这几句话还是记得的。十一郎为中锋流奋战过,胖子和ZO也是,现在大概是轮到我了。入了行,便逃不开。这也是规矩。是否我其实一直在等待着这个时刻?也许是,也许不是,无论如何,我老了,江湖变了。但没别的办法,我喜欢这个地方也喜欢这群人。十一郎倒下就意味着必须有人站出来。
  快剑快枪是现在的江湖潮流,但我这一行有着他们永远无法想像的尊严与骄傲,不可亵渎。
  那我便战。
  那我便战!
  天鹰教年轻的快枪快剑们撞上火箭派,在禁区内被杀了个溃不成军。干掉他们的一个是快四十的朱万火,另一个据说老得已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住。
  他们败得很惨,也很服。
  鹰王小JJ望向那人,他很老,他的脸若是愿意,可以随时摆出凶神恶煞的样子,但他看起来却一脸安详。
  小JJ很奇怪。这跟江湖流行的东西不一样,于是他问:“前辈是什么人?”
  那个老得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住的人眼睛里似乎流过一丝苍凉,刹那而已。然后复归平静,好似另一个空间一粒穿越历史永恒滴落的雨水。接着,他淡定地说:
  “很多年以前,我是一个中锋。”

附录

  2006年11月13日,休斯顿火箭队客场94-72战胜迈阿密热火队。姚明19投11中拿下34分14板的顶级中锋数据,在“大鲨鱼”奥尼尔(14投6中15分10板)面前取得完胜。
  2006年12月24日,姚明在主场与洛杉矶快船队的比赛中被撞,骨折重伤,赛季报销。
  2006年12月30日,休斯顿火箭队主场94-68大比分战胜亚特兰大老鹰队。Juwan Howard得到17分13个篮板的两双,获得本场最佳球员。D.Mutombo代替姚明作为主力中锋出战,以40岁(以上)的高龄上阵21分钟,抢下了14个篮板的同时还送出2记盖帽,两项数据均为全队最高。

后记

  文章的最初出处应该是天涯,作者是赵一刀。在此对作者的文笔以及内容致敬。
  本来应该等到D.Mutombo退役的那一天再发此文。但本人的文字对于心情的依赖太大,怀疑到那个时候还有没有这样的心情。刚好今天有了感觉,于是便赶紧写了下来。
  并再次对D.Mutombo致以最高的敬意!

2009-03-14

从招行专业版的安全问题说开来

  招商银行网银专业版可能是国内最早推出的专用网上银行客户端。招行庞大的发卡量,营销策略以及先走一步的优势,使得其网银专业版拥有庞大的用户群。我大概是世纪之交的时候开始用的,一开始是文件证书,后来转成了移动证书。一直没有觉得安全性方面有什么大的问题,直到网络上的声音开始铺天盖地。
  所谓安全意识,不是在机器上装了多少杀毒、安全防护的软件,也不是装的这类软件有多先进多好用多会用。意识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会体现在一些地方,比如对自己电脑的状态有一种敏感的嗅觉。什么时候感觉有点不对劲,有点不一样,发现有一点变化,会追根刨底直到找出原因,而不会想当然地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从而放松警惕。我看到的一些反面教材,基本上都是大大咧咧或者不明就里的使用者造成,最后到需要修复的时候,早已无法探究出根源。安全这东西,出事不要紧,要紧的是得知道为什么出事,然后亡羊补牢,保证以后不会再犯。无法找出原因,就意味着不知道因为什么中的招,那下次再中招也是指日可待的,修复、保护得再好也作用有限。
  网络上声讨网银安全性问题的增多,一方面说明了用户安全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是近来安全事故开始出现得越来越多并且越来越容易的缘故。开发一个网银木马,本来是一件技术活儿。但是罪犯们学会了分工合作。以往只有少数高手能做这种东西,而会做这些的高手往往不需要靠犯罪来发财。现在只需要少量的败类,就可以让一个甚至数个犯罪组织靠这个捞钱。于是,网银软件中安全漏洞也就成了急待解决的问题。

  银行的软件开发人员很可能并不是专门从事安全方面工作的技术人员,因此其中存在安全漏洞也是难免。事实上,信息安全这个领域实在是博大精深,而且日新月异,作为一款应用软件的开发人员要想在这方面做得完美无缺实在是非常的困难。
  从理论上来说,安全性可以无限地加强,只要能投入无限的资源(包括人、财、物)。而显然,作为一家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银行,不可能无限地投入资源,所以注定会要有个取舍。很多在声讨它的人也意识到了,银行的策略就是确保“小白”——也就是大多数的没什么安全意识的用户,确保他们不要出问题。同时,也确保在通常的攻击水平上不会暴露致命的漏洞,也就是说类似镖局一样,防山贼不防楚留香。
  应该说,这是一个从理性角度看来很合理的策略。不管从哪个方面来声讨银行对于网银安全性的处理办法,如果要换个角度,站在该行管理者的位置来考虑,肯定也是同样的方案。很简单的统计学规律,抓大放小,护头不护腚,起码能保命。带来一点使用不便算什么?禁掉虚拟机,那些从安全角度出发在虚拟机中用网银的人肯定不爽,但我可以说对于当前会上网且有网银账号的人群而言,知道有虚拟机这个东东的人可能还不到1%。

  但是,问题来了。为什么银行敢于抓大放小呢?难道少数那一部分就不是顾客,可以得罪了吗?
  做个假设,如果这少数案例可以开出天价赔款,进而让银行高管们下课,银行是不敢如此怠慢的。我们可以看到国外偶尔冒出摔个跤赔上一千万的案子,但这在我国是不可能的。银行的ATM出了问题,窃喜之下多取了些钱,可以获刑无期;从取款机上取到了假钞,却是“查无实据”、“无稽之谈”。抛开这些具体案例的对错暂且不谈,很明显可以看到一点,客户和银行的地位是不对等的,甚至可以说是相差悬殊。
  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导致了法律不倾向于保护虾米,这是立法层面的问题。更为严重的是,这样的法律透露了一种态度,以至于在司法层面这种态度也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大陆法系对于现实问题的滞后是一个因素,而现在也没有推翻整个法律体系重来的可能性和时机。但采用大陆法系的国家并非只有我一国,所以我认为有更深层次的问题在里面。

  ——那就是:权力崇拜!

  权力崇拜,自古即有之。人人都想当王,更想当皇帝。想要得到权力,从而“人往高处走”,不得不说这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之一,并不是坏事。但关键在于缺了一环:掌握权力的人缺少对于权力的恐惧,而没有权力的人缺少对于权力的蔑视。
  这里便不需要举华盛顿的例子了,也许这对我国不适用。“我国一没有殖民地,二没有搞宗教迫害,难以产出那样的人才。”——这种话说出来,联想到T开头的那个单词,在二三十年前可能是要掉脑袋的。反正,总之,我国是不会有什么“中国的乔治·华盛顿”的。
  在我国,是不可能有什么纺锤体的。强权阶层掌握了话语权,互相联合起来,以便保住自己的地位,努力地把想要爬上来的人往下踹。那些弱势群体们,对于强权阶层就算是有所厌恶、憎恨,也并非针对权力本身。因为他们知道,如果自己有朝一日爬到那个位置,必定会干出同样的事情来。同时,强权阶层轻视甚至忽视随权力而来的责任,缺少恐惧,肆意妄为。因为他们也知道,权力大家都想要,因此想用就得用到底,免得过时作废。
  这就有了网银的故事:从银行看来,小部分客户是可以放弃的,他们相对弱势,闹不出什么动静来。从法院看来,客户是可以放弃的,相比起他们,来自金融业那边的压力要强势得多。
  这也就是我认为我国目前民主大概还算有,但共和根本就谈不上的原因。在每个人心中都是如此——少数服从多数的观念从幼儿园起便开始灌输,根深蒂固。须知,从根本上看,少数服从多数便意味着弱肉强食。某些时候,那多出来的人头,就等同于多出来的拳头、嘴、枪杆子……

  至此,得出一个结论:如果混不进金融业,那就好好地当一个网银“小白”吧。如果凑巧像我一样不是,那就当作自己是吧。

2009-03-02

日记2009.03.02

Chapter One

  过年后。公司搬了地方,远离了市区,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去郊区了”。
  新的办公地点交通还算方便,地铁口出来转个弯就到。但是终归是路途加了长,以前我一个小时以内的车程,现在变成了一个半小时。每天花在上下班的时间多了一个小时。偏偏上个月又特别的忙,尤其是月末。加班频繁,以至于下车后连超市都关门掉。如此一来,便觉得时间特别少。
  适应了一个月,今天才觉得有点缓过劲来。虽然因为钥匙的问题在地铁九号线上跑了一趟回头路,但去过超市吃过晚饭之后回家还有时间收拾整理和洗头,并且终于能静下心来写博了。

Chapter Two

  现在工作的地方有食堂,中午可以不用费心费钱了。饭菜虽然不便宜,但起码比以前跑去吃味千要来得好。饭钱是刷饭卡支付,嘀地一声,赚去我银子的同时,省却了找零的麻烦,感觉还算可以接受。
  一天上下班要坐公车再换地铁,地铁也要换乘,算起来上下班各五元,每次充到公交卡中的一百元只够撑两个星期。以前从来没有把公交卡中的钱用得这么快过。就算是本月可以打九折也还是觉得贵。
  综上所述,我目前的生活主要靠各种卡了。早饭也是周末去超市刷卡预先买来。除了晚饭偶尔现金解决,每个月要用现金的地方真是不多了。要是房东肯用银行卡收账就更好了。
  不是卡奴,胜似卡奴。

Chapter Three

  老爸来信,他电脑老是死机,特频繁。根据现象看来,像是系统盘有坏道了,很可能是出在虚拟内存的文件中。没办法,硬盘虽便宜,但这种事情靠远程是搞不定的。
  还好家中电脑众多,至少人手一台还是能保证的。话说回来,无论40M还是250G,在我手上似乎从来没用坏过硬盘。可一到别人那里就会出问题,到底是使用问题还是重庆那烂环境捣的鬼呢?

Chapter Four

  近来总算是收拾了一点心情,去买了点书来看。
  不知道是人长老了还是心变懒了,“复杂”的书不爱看,就想买点简单的。但又不想太俗,于是买了些还算感兴趣的军事方面的书。很实际,很“应用”,诸如《美军生存手册》之类。爱伦•坡的书只看了一篇便放下了,转而看起了《绝对小孩2》,看来我的确不是文学青年,这个,装也装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