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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

堕落至斯

刚才看到一则新闻,或者说,「旧闻」,摘录如下:

2020年10月31日,安徽萧县龙城镇某小学副校长陈冲和学校工作人员到学校租赁的仓库查看办公课桌椅情况。仓库已租用三年,当天房东刘某饮酒后辱骂阻拦,双方发生冲突,报警后当场调解处理完毕。

一个多月后,2020年12月24日,陈冲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1年1月4日被批准逮捕。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两次开庭,2021年8月5日决定监视居住,两个月后检察院撤回起诉。2021年11月25日,萧县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2年2月21日,萧县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支付陈冲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83947.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并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这则旧闻,是被律师用「普法」的口吻写出来的,发表在自己的公众号上,目的看起来是要普及「国家赔偿」相关的法律「知识」。我搜了一下,目前只能查到一篇搜狐上 2022 年底的相关报道,是一篇对当事人(女副校长)的专访。我猜或许这也是所谓的「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具体做法之一。除此之外,没有太多痕迹可寻了。

图片由 Google Gemini 3.8 Flash + Nano Banana 生成

公权力就这副鸟样,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制衡,我已经不想去说牠们了。这类冤案,近些年多如牛毛。如果说了,是指望牠们能改善、变好,那么我更加不想去说了。

然而,现在很荒唐的一点在于:作为一个「正常人」,看了这则旧闻,我起码有以下问题希望得到答案,却不可能得到。

  • 房东刘某为何要辱骂阻拦?就算饮了酒,也不会是平白无故,事出无因。这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需要闹到这么大?
  • 既然「报警后当场调解处理完毕」,为何时隔两个月又被公安局刑事拘留?谁引发的?房东刘某?他是谁?他为何有如此大的能耐?
  • 既然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诉,为何会进展到批捕和公诉阶段?是什么原因导致个人权利受损,国家财产受损?是什么原因使得办案人员徇私枉法?他们脑子坏了吗,还是背后有别的原因?

这些疑问,只要是正常人都会有,哪怕是茶馆的听众也能扔出来,根本不需要什么专业素养,也不需要多么高的学历。如果这事是出在正常的国家,还有市场化的媒体,天然地就会想通过更深入的报道,解答这些最基础的疑问,来抓住更多的读者。

我这些疑问,甚至都不出自于公义、正义,只是出自于一个人类正常的好奇心。不过,显然,也不可能得到任何的响应。这个社会,一定有什么东西坏掉了。

可是,我也不能说是媒体堕落,记者堕落。看过《田間》,知道他们也是在夹缝中求存,有理想有道德的不少都已经离开了,或者就身陷囹圄。再要追问为什么,可能有人就要报警了。然而,如果不去把这个主儿给揪出来,那堕落的就是所有人。

应当如何,自己看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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