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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8
论天赋与竞争
今天偶然谈到一个话题。我发现,一个健康、聪明的宝宝,能够给爸妈省下非常多的钞票。换句话说,这就是体能、智能在生存竞争上的优势的具体体现。
只是,我觉得,原始社会的时候就是这个游戏规则,到现在咱们还是这个规则,这个社会体系是不是建设得太失败了一点?
我总觉得,人类社会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从技术或生产力上讲,应该已经有能力解决成员的基本生存问题(温饱)了。那么,区分成功还是失败,或者说人们奋斗的目标,应该是看一个人能不能实现自我的价值,做自己想做的事。有的人可能不擅长打猎,有的人不会种田,但是他可能会唱歌,这可以使他人愉悦。不需要一个人什么都会。即使他不会任何直接产生食物的技能,也不会饿死。社会化分工,这就是人类社会出现的意义。
在社会形态发展还不完善的时候,可能有的人还是会有生存问题。艺术家要是画卖不出去,也会有生计问题。所以这才需要社会形态继续发展。一方面生产力要更高,才能有足够多的资源来供养这些不直接生产生活资料的人。另一方面,需要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需要合同方式的完善,来消除因为成员个体的分离带来的沟通上的问题。——无论政治还是经济,本质上都是在解决沟通问题。
一个能够保障个人基本权利(包括生存权)的社会,才能更好地保障多样性。否则世界上将只存在猎人和农民,人类社会也就不会再进步。基因需要多样性,社会成员同样需要多样性。即使是所谓人渣,也有他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所谓的天赋,包括体能、智能,乃至于道德上的高低,都不应该成为淘汰个体的理由。
我并不是说天赋不应该有优势,而是说这些天赋上的(貌似)弱者不应该必然被淘汰。丛林法则是一种自然状态下低等级的演化规则,其重点是“适者生存”。而既然是“适者”才能生存,那么其演化所产生的结果必然越来越趋向于适应某一种特定的环境。一旦环境发生非常大的改变,或者说“游戏规则改了”。那么演化的结果就可能会变得毫无意义,甚至整个种族都会有危险。而其原因就是,本来也许能适应新环境的成员,在之前的演化中被无情地淘汰掉了。
我们人类是(目前看来)有一定智力的种族,也希望能拥有其它动物所不具备的改变自身命运的能力,那么就一定不能按照动物的演化规则来生活。所以我觉得,如果一个现代社会里面,成员还要为了基本的生存条件而奋斗,要像动物一样靠天赋进行生存竞争,这个社会的设计和演化是失败的。
不过也许这个社会中有一部分成员就是想让其他人活得像动物,弱肉强食。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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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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